有關不動產實價登錄申報之疑義:如果權利人願自行申報,而不願由地政士申報時,地政士是否於土地登記申請書備註欄加註實價登錄由權利人切結願自行申報之事由,地政士即免再申報。
查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第2項及第3項「權利人應於買賣案件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三十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及「前項買賣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權利人免申報登錄成交案件實際資訊:(一)買賣案件委託地政士申請登記者,「應」由地政士申報登錄。(二)買賣案件委由不動產經紀業居間或代理成交,除依前款規定委託地政士申請登記者外,應由不動產經紀業申報登錄。」依上開規定如買賣案件「委託地政士申請登記者」,即需由地政士辦理申報登錄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事宜,不能由權利人自行申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