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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雲林縣作家作品集」徵選

110年「雲林縣作家作品集」徵選
一、徵選日期:即日起至110年5月15日止。
二、徵選資格:為身分證字號英文字母為P者、凡(曾)設籍、就學、就業、服役於本縣者或父母其中之一為設籍或出生於本縣者。
三、徵文類別:以作者未出版之詩詞、散文、小說、劇本(含原創及改編)、兒童文學等文學作品及文學論述(含臺灣文學研究相關論文、文學批評或針對雲林作家之評論)。

凡經入選作品,每件贈送稿酬新臺幣1萬元整,經出版後贈送作者100冊,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相關連結: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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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0年「雲林縣作家作品集」徵選簡章  
    下載PDF檔案(110年「雲林縣作家作品集」徵選簡章.pdf)_另開視窗
最後異動時間:2021-01-29 下午 02:5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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