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FAQ

Q
繼承不動產權利如不辦理登記對權益有何影響?

(一)自繼承開始之日期,超過六個月未辦理繼承登記,將被處以罰鍰:土地總登記後,土地權利有移轉、分割、合併、設定、增減或消滅時,應為變更登記。繼承登記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六個月內為之。聲請逾期者,每逾一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一倍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二十倍。(土地法第七十二條及第七十三規定參照)

(二)不能處分所繼承之不動產權利:因繼承,於登記前已取得不動產物權者,非經登記,不得處分其物權(民法第七百五十九條參照)。故繼承人如不辦理繼承登記,即不能出售所繼承之不動產或向銀行抵押貸款,將影響自身財產權益。

最後異動時間:2021-01-27 下午 02:51:21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