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項目:書狀補給登記 辦理天數: 二天(不含公告30日期間) 申辦須知:
申請人:權利人 申請方式:親自到場辦理或委託代理人到場申請
應附文件:
1.登記申請書及登記清冊 2.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或身分證影本 ■法人登記證明文件暨代表人資格證明 ■華僑身分證明
3.申請人印鑑證明 4.滅失事實之保證書或切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