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計畫目的:為協助民眾解決共有土地使用、占用、交易、管理及處分等疑義,減少糾紛,促進土地使用效益,結合民間資源,突破地域限制,提供免費不動產諮詢服務,擴大地政業務服務層面,達到「地政服務就在您身邊」效益,特訂定本計畫。
貳、計畫執行方式:
一、免費諮詢時間:每週二下午2-4時。
二、服務人員:雲林縣地政士公會會員。
三、諮詢地點:地政士營業處所。
四、參與服務之地政士於營業處所懸掛本府核發之據點標章,以利民眾識別。
五、由本府將服務據點列冊公告周知並由本府所屬地政事務所同時進行宣導。
六、諮詢據點服務人員、諮詢方式及管理,委由本縣地政士公會辦理。
叁、服務守則
一、 服務人員應基於中立及協助當事人立場,依據現行法令內容及實務見解提供諮詢意見,並告知民眾答覆內容僅供參考,仍應以登記機關准駁為準。
二、 不得趁機從事房地產仲介、招攬登記案件等商業行為。
三、 不得向受服務者收取任何報酬餽贈。
四、 對於因服務而取得或獲知之個人資料,需盡保密之責。
五、 就服務個案內容,填具回覆單(附件一)回傳至公會,提供本府彙整分析民眾最關切問題,作為政策執行及為民服務之參考依據。
肆、就參與本計畫之地政士,由本府頒發感謝狀以資感謝。
伍、本計畫實施後,依實際執行情形檢討其內容。
陸、本計畫奉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