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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版

  • 土地分割問題 作者:林延歷
  • 你好..我於6月7號有去作分割農業用地台西鄉萬厝段1048-0000地號....說因為另一位89年8月7號因為贈與關係的問題...無法做分割....說頒布法條89年更改法條因贈與無分作分割....請問法條可ˇ告知是依據哪一條無法做分割...有沒有解套的方法才能各自做土地買賣....還是有行政.或法律方式可解決...麻煩告知
  • 日期:2024/6/24 下午 03:07:58
  • 本單位回覆
  • 一、台端所有土地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於86年1月23日由林岩雄君取得,先予敘明。
    二、林岩雄君於89年9月6日贈與邱林金藝君1/2,俟後110年12月7日林岩雄君繼承予林許桂枝君、林延仲君、林吟禧君,後登記林延歷君1/2。
    三、系爭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載之耕地,其分割條件應符合同條例第16條所規定。綜上89年1月4日修法前為林岩雄君所有,同年9月6日再贈與邱林金藝君屬於新知共有關係,自不得分割單獨所有,按現有登記資料僅得分管登記,或買賣單獨所有,亦或共有人購置毗鄰耕地,以同條例第16條第1款後段,得於分割合併。
  • 日期:2024/7/1 上午 09: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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